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藏,是实现西藏社会局势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的基本方式和根本保障。
自治区党委八届七次全委会提出,要坚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重要指示要求,始终高举法律的旗帜,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律这个方式,维护祖国统一、国家安全、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稳定。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依法治藏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西藏的具体体现。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提出的“依法治藏、富民兴藏、长期建藏、凝聚人心、夯实基础”的重要原则,集中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治藏方略和“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重要战略思想,是新形势下维护西藏和谐稳定、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提升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行动纲领。始终坚持、坚决落实这一重要原则,依法治藏是基础和前提,起引领和保障作用,是实现西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石。
西藏区情特殊,一方面,十四世达赖集团的分裂破坏始终是对西藏发展稳定的最大干扰,反分裂斗争呈现新的明显特征;另一方面,由于特殊的自然环境和历史原因,西藏的发展与内地省份相比差距明显。西藏的主要矛盾和特殊矛盾决定了我们必须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硬任务和第一责任,深入开展反分裂斗争,依法打击一切分裂祖国、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牢牢掌握反分裂斗争的主动权;
依靠法治、厉行法治,进一步落实好十项维稳措施,切实维护各族人民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完善提高、提升水平,形成完善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边稳藏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有中国特色、西藏特点的法治之路,全力确保西藏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
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从西藏的实际出发,坚持依法治藏,必须打牢民族团结这一各民族发展进步的基石。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增强各族群众法律意识”。我们必须高举民族大团结旗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始终在法律规范内、法治轨道上处理涉及民族因素问题,充分保障各族人民民主权利、维护人口较少民族权益,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把西藏建成民族团结模范区;要充分尊重宗教信仰自由,依法依规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深化干部驻寺工作,完善寺庙公共服务,落实利寺惠僧措施,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推动宗教和睦、佛事和顺、寺庙和谐,促进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确保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是落实依法治藏要求的一个重要方面。依法治藏与意识形态工作相辅相成,越是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治藏,越要抓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紧紧围绕依法治藏、推进长治久安,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做到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把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作为基本职责,坚定各族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要坚持党管舆论、党管新闻、党管媒体,依法加强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管理,加快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为建设法治西藏提供有力保障。 |